三亚市旅游推广局局长等职位面向全球选聘,无国籍和身份限制


  3月1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招商引才网(www.contacthainan.gov.cn)发布《海南省三亚市关于选聘旅游推广局局长(法定代表人)公告》。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该职位工作地点在海南三亚,选聘无国籍和身份限制。

  上述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端管理人才,推动三亚旅游的宣传和推广,拓展境内外客源市场和旅游营销渠道,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球选聘三亚市旅游推广局局长(法定代表人)1名。

  在资格条件中,该公告明确的基本条件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尊重中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制度安排以及民族感情、文化习俗,熟悉掌握英文,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中英文均可以作为工作语言等。具体条件明确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同时,应聘者要具有8年以上传媒、传播、广告、策划、咨询、航空、旅行社、旅游集团、营销、在线旅游平台等旅游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在世界500强企业或与航空、旅游相关的政府部门及机构担任过管理职位正职者优先。

  在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方面,公告明确,聘任人员实行市场化聘期管理。通过签订聘任协议,明确聘任职位、聘任期限、任期目标、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标准、履职待遇及福利、奖惩措施、续聘和解聘条件、保密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聘。实行市场化薪酬,与目标任务挂钩,具体薪酬待遇标准可面议。符合海南省三亚市引进人才条件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三亚市旅游推广局局长(法定代表人)外,洋浦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发展局局长、洋浦海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也同时面向全球选聘,无国籍和身份限制。

  据中新网报道,《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当前,海南全面梳理了境外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涉及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外通行做法,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聘任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规定》),从制度层面对境外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选聘和日常管理监督进行初步探索和规范,为即将开展的选聘工作和今后的日常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规定》明确提出,凡符合条件的境外领导人员都可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个人所得税减免相关政策,享受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聘任年限,或者推荐到其他职位任职;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可按规定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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